浙江峰我自高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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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浙江峰我自高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成立,坐落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165号1407-D室,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王德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务:电影发行,电影摄制,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经营演出经纪业务,艺人经纪,影视基地项目管理,影视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影视广告、媒体广告、网络广告、IPTV广告,增值电信业务,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出版物复制,电子出版物复制,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计算机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品牌策划,公关礼仪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国内旅游业务,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体育活动策划,教育信息咨询(除留学中介),表演培训,会议服务,汽车租赁,展览展示服务,婚庆服务,经营拍卖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普通货运;批发、零售:出版物,机电设备,服装,服饰,丝绸制品,茶叶,化妆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化妆品生...

工商信息

  • 公司名称:浙江峰我自高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王德峰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MA2AXY0P79 
  • 纳税人识别号:91330100MA2AXY0P79 
  •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03日 
  • 营业期限:2017年11月03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核准日期:2022年04月18日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165号1407-D室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务:电影发行,电影摄制,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经营演出经纪业务,艺人经纪,影视基地项目管理,影视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影视广告、媒体广告、网络广告、IPTV广告,增值电信业务,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出版物复制,电子出版物复制,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计算机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品牌策划,公关礼仪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国内旅游 
  • 登记机关: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状态:存续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德峰
  • 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165号1407-D室 
  • 邮政编码: 
  • 所在地区:浙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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