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峰我自高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MA2AXY0P79
法定代表人:
王德峰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服务:电影发行,电影摄制,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经营演出经纪业务,艺人经纪,影视基地项目管理,影视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影视广告、媒体广告、网络广告、IPTV广告,增值电信业务,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出版物复制,电子出版物复制,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计算机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品牌策划,公关礼仪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国内旅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165号1407-D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