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丹青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马超,注册资本为8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302MA4F0CGG31,企业地址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四堰巷20号1幢1-8,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艺术品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金银制品销售;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文具用品零售;金属制品研发;服饰研发;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十堰市丹青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