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学、优抚等资助活动。"
(二)救助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5.开展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业务。"
4.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各类有需要的社会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和机构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3.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研究和策划;
2.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6、为促进素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实施素质教育改革与实践探索,承担相关改革创新项目的指导与服务。"
5、提供相关内容的教育咨询、规划、评估及指导服务。
4、开展课后服务课程、校本课程,劳动教育课程、研学旅行课程及基(营)地课程、心理教育、家长教育等特色课程与活动的研发与实践;
3、开展研讨、考察等活动,对自主研究成果或评审认定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并组织跟踪在实验区(校)的实践;
2、依据国家颁布的政策,在课后服务、劳动教育、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领域开展应用性的研究与实践;
(四)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委托的服务项目。(依法须经许可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
(三)组织策划社区文化、科普等宣传活动;
(二)开展社区就业指导、咨询服务;
(四)承担市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及服务项目"
(三)开展救援领域的交流活动
(二)为社会提供生存、防灾、救援、AHA急救等专业知识普及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3.组织儿童友好城市相关课题的研究和研讨。"
2.开展各类儿童友好创建活动,积极搭建友好平台,开展交流合作;
5.积极参与市、区应急部门和红十字会组织的各类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等相关活动。"
4.积极开展志愿者当值服务,大型活动保障,应急通信保障等活动;
3.开展群众、学生及青少年等各类人群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安全专项技术培训(不包含需要有关专项许可或认证的服务内容);
2.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安全指导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普及、宣传和推广灾难求生常识及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和减防灾的能力;
八、承接与教育相关的研究课题及活动。
七、开展体教融合创新发展方面的研究及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创新素质提升及各种创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