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高基庙大药房成立于2020年08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咏梅,注册资本为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1081MA49JK0G1Q,企业地址位于石首市高基庙镇高基庙街道200号,经营范围包含: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药饮品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零售医疗器械IIIII类681568206826682768646866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消毒剂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石首市高基庙大药房目前处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