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峰口彭美姣副食销售店成立于2021年04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彭美姣,注册资本为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21083MA4EKYTL5T,企业地址位于洪湖市峰口镇海王农贸市场三巷18号,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洪湖市峰口彭美姣副食销售店目前处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