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鹏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明伟松,注册资本为5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702MABRT7K22F,企业地址位于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沼山村山下明湾74号,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鄂州市梁子湖区鹏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