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川美文化艺术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22MA69YPGK5A
法定代表人:
刘艳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艺术品代理;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翻译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滨河路水岸花都B幢1楼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