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堂(兴隆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于2024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宇,公司地址是: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兴隆豪庭小区5号楼2单元903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自习场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住房租赁;日用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文具用品零售;图书出租;图书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