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东方本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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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中卫市东方本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理店于2018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刘娟娟,公司地址是: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静馨苑7栋7-3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零售(凭许可证经营);一、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零售(凭许可证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卫生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中卫市东方本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理店
法定代表人:
刘娟娟
统一信用代码:
91640500MA76EULJ2X
纳税人识别号:
91640500MA76EULJ2X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2018年06月29日
营业期限:
2018年06月29日 至 无固定期限
核准日期:
2018年06月29日
注册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静馨苑7栋7-3号
经营范围:
药品零售(凭许可证经营);一、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零售(凭许可证经营);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卫生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中卫市沙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娟娟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静馨苑7栋7-3号
邮政编码:
所在地区:
宁夏 中卫
所属行业
宁夏商场购物
中卫商场购物
宁夏批发和零售
中卫批发和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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