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培植县域特色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竹山县从2004年开始筹建竹山经济开发区,2005年8月25日由市政府上报到省政府和省发改委审批。2008年6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鄂政办函[2008]45号文件正式批准筹建竹山经济开发区。2009年2月,县政府成立了“竹山经济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从县财政局、经济局、冶金协会、轻工协会、物资协会等5个部门抽调了9名干部组成开发区办公室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开发区项目建设工作的督办、联系。自此,竹山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开始迈出实质性步伐。
根据鄂编办发[2009]113号文件精神,2009年11月11日,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十编发[2009]30号文件形式批复了竹山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机构编制,同意“竹山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为副县级机构,隶属县人民政府领导,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5名,其中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各一名,均为副县级,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经济发展科、计划财务科4个。2月27号,中共竹山县委根据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文件(十组干[2010]69号)通知下发了竹发干[2010]4号文件,正式任命原县政府办主任叶康玉同志为竹山经济开发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