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兴宇玛钢制品有限公司于1999年成立,坐落在大安区和平乡新生村6组,注册资金12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张宇平。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建筑扣件、线路金具、铁路配件、水暖器材、玛钢制品,机械加工、建筑机具、架具租赁;批发、零售建材、装饰材料、化工原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日杂、农产品;生产、销售氯化钡、氯化锌(由分支凭许可证列明项目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4日)、氯化钙、无机盐类化工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后置许可项目与资质证书或审批文件配套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