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弘扬彩灯文化有限公司于2002年成立,坐落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明珠小区19栋1-4-15号(仅限于行政办公和通讯联络),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刘洪。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灯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文物销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