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1997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姜越,公司地址是:经济开发区深圳街12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货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零售黄金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