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峰以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李恒镇江圩村后司组157号,成立于2024年,公司主要致力于许可项目:游艺娱乐活动;互联网游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娱乐性展览;剧本娱乐活动;文艺创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告制作;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