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城东新区彭山村明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07日,法定代表人为蔡春生,注册资本为125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222MA48HU2D5C,企业地址位于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村42号,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房屋中介咨询、家政服务、水电安装;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楼宇保洁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保安咨询(不含保安业务)服务;副食烟草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阳新城东新区彭山村明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