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蒲公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4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张仕龙,公司地址是: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上欧村3号安置地B13-1四楼。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办公设备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