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连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成立,坐落在厦门市思明区凤屿路186-38号,注册资金5万人民币,法人代表李华栋。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发布;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图文设计制作;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招生辅助服务;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章刻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