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福凌文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成立,法定代表人梅晓荷,公司地址是:无锡市蠡湖大道2009号A11栋2202。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影放映;电视剧发行;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借道具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