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刘有余药店成立于2015年07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冯莉,注册资本为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6347203157K,企业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高潮村(世纪广场)1层(6)商室,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武汉新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刘有余药店目前处于存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