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博纳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8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廖顺来,注册资本为1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E+17,企业地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珞瑜路35号,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电影放映;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酒类经营;食品、饮料批发;方便食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办公用品销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武汉博纳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