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同春堂医药连锁总店十七分店于1998年成立,坐落在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文峰街道新春路与友兰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注册资金2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刘丹丹。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