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隆大家庭超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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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沈阳兴隆大家庭超市有限公司于2018年成立,坐落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张旭东。公司经营范围:食品、冷鲜肉、水产品、初级农产品、针纺织品、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厨房用品、餐具、卫生洁具、洗涤用品、照明器材、钟表、眼镜、日用百货、母婴用品、文化用品、纸制品、教学设备、教学用具、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饰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工艺美术品、玩具、家居用品、床上用品、酒店用品、家具、家用电器、医疗器械、金属制品、装饰材料、玻璃制品、橡胶制品、陶瓷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劳保用品、计生用品批发、零售;卷烟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设计;商务代理服务;会议、展览展示服务;家政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设施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 公司名称:沈阳兴隆大家庭超市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张旭东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0MA0XN46T98 
  • 纳税人识别号:91210100MA0XN46T98 
  •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200 万元 
  •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3日 
  •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03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核准日期:2018年11月26日 
  •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 
  • 经营范围:食品、冷鲜肉、水产品、初级农产品、针纺织品、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厨房用品、餐具、卫生洁具、洗涤用品、照明器材、钟表、眼镜、日用百货、母婴用品、文化用品、纸制品、教学设备、教学用具、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饰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工艺美术品、玩具、家居用品、床上用品、酒店用品、家具、家用电器、医疗器械、金属制品、装饰材料、玻璃制品、橡胶制品、陶瓷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劳保用品、计生用品批发、零售;卷烟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停车场 
  • 登记机关: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状态:存续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旭东
  • 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 
  • 邮政编码: 
  • 所在地区:辽宁 沈阳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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