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同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坐落在沈阳市浑南区桃仙大街5甲号(2门),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孟新。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