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晨铭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张美月,公司地址是: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63号(3-1-1)。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动自行车维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