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韵文化传媒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6年成立,法定代表人龚伟创,公司地址是: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894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摄像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演出经纪 ,电影制片 ,电影发行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