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剧院有限公司于2001年成立,法定代表人陶华,公司地址是: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电影放映;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票务代理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礼仪服务;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