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曼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成立,坐落在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路彭高镇大星村办公楼8楼8-52号,注册资金1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陈正清。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舞台工程施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史料、史志编辑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摄影扩印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