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阳光劳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成立,坐落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新苑三区10号楼2单元201室,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崔剑。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节能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