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子姐文化演出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于2024年成立,法定代表人胡金兰,公司地址是: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礼仪服务;娱乐性展览;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