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华为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于2011年成立,法定代表人王爱民,公司地址是: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示范园。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氯、硫酸、盐酸、苯酚、丙酮、甲醇、煤焦油、石脑油、丙烯、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乙炔、甲醛溶液、氢氧化钠、硫磺、多聚甲醛***销售(以上经营事项仅允许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的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经营场所内禁止存放)(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