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于1997年成立,坐落在南京市鼓楼区大锏银巷17号博乐楼5层503室,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凌小晋。公司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品投资服务;文化创意成果的转让;文化产业推广;艺术品、收藏品的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服务,承办体育活动及各类展览,摄影,营销策划,灯光、音响设备租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报纸、影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印刷品、路牌、灯箱广告,承接新闻发布及促销公关活动,百货、服装销售,票务代理及销售;承接国内外演出经营、演出经纪。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舞台艺术表演,茶社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和冷饮的销售,棋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