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方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坐落在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以东、皓月大路以南长春新城吾悦广场项目一期住宅、二期商业10A-10C、12A、12B、13A、13B、15-18号15-27号,注册资金15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刘恒波。公司经营范围:农业机械及配件、工程建筑机械及配件、动力机械及配件、农用三轮车及配件、农用汽车及配件、农机具及配件、机电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零售,机械制造(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