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东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滨湖和盛分公司于2024年成立,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3333号和盛公馆28幢101、201、301室,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周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艺术考级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休闲观光活动;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健康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健身休闲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文具用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