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东方建筑设计院于2004年成立,坐落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78号,注册资金116.4万人民币,法人代表曾曲云。公司经营范围:土木建筑、公路、桥梁、基础工程勘察设计与监理;建筑幕墙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照明工程(除电力设备承装、承修、承试)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以上建设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城乡规划设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监理;土木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销售、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