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五湖春饭店(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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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高阳县五湖春饭店(普通合伙)于2002年成立,法定代表人郭子礼,公司地址是:高阳县高阳镇兴阳路1胡同2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 公司名称:高阳县五湖春饭店(普通合伙)
  • 法定代表人:郭子礼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628MA07UGP85C 
  • 纳税人识别号:91130628MA07UGP85C 
  • 公司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 注册资本:5 万元 
  •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29日 
  • 营业期限:2002年06月29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核准日期:2022年03月17日 
  • 注册地址:高阳县高阳镇兴阳路1胡同2号 
  •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登记机关: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状态:存续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子礼
  • 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高阳县高阳镇兴阳路1胡同2号 
  • 邮政编码: 
  • 所在地区:河北 保定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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