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明月芦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于2015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刘飞,公司地址是:桂林市秀峰区甲山鲁家村3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棋牌室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