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马剧院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路57号,成立于1992年,公司主要致力于许可项目:电影放映;食品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停车场服务;音像制品复制;音像制品制作;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票务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