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和(海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峰和(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是: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88号外滩中心9A单元架空层宏天君悦众创空间-023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