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康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五路分店于2015年成立,法定代表人于景泉,公司地址是: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42-5-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