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洪兴,公司地址是:昌乐县城新昌路29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金属门窗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