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影旧址博物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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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长春长影旧址博物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注册资金4693.5621万人民币,法人代表叶子龙。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影放映;小食杂;出版物零售;生活美容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制作;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柜台、摊位出租;服装服饰出租;摄影扩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洗车服务;电影摄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婚庆礼仪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电影制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 公司名称:长春长影旧址博物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叶子龙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4310065694N 
  • 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4310065694N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4693.56 万元 
  •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1日 
  • 营业期限:2014年08月11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核准日期:2023年03月06日 
  •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影放映;小食杂;出版物零售;生活美容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制作;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柜台、 
  • 登记机关:长春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状态:存续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叶子龙
  • 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 邮政编码: 
  • 所在地区:吉林 长春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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