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露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121MA758J4C3J
法定代表人:
白玉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游览景区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朔北藏族乡人民政府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