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木易春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121MA759F75XY
法定代表人:
杨维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游览景区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休闲观光活动;露营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住宿服务;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景园)131号3号楼1单元1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