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神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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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蓝春
经营范围:
公关顾问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贸易咨询、商旅服务、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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