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文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47234462250
法定代表人:
金梅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通用设备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注册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玉龙街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