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艾美一族电子商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MA61X0FB4U
法定代表人:
李有春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研发;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含律师及相关法律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税咨询;室内外装潢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销售: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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