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08986746XX
法定代表人:
刘恒兴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服务;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教育咨询;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客房住宿(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食品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健身服务;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雅和南一路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