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对象:年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在普通学校多次实施欺凌与暴力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且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以及存在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
(五)促进本县拥军工作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