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旅游开发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277759905212
法定代表人:
陈春兰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游资源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灌阳镇胜利路39号